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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花泉农庄生态农业重大科技推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730  发布时间:2017/7/3 9:21:00

招标编号:MDZBLY-1704  

一、招标条件  

 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农业局委托,就洛宁县花泉农庄生态农业重大科技推广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及其代理商(统称供应商)报名并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花泉农庄生态农业重大科技推广项目  

  2、项目编号:MDZBLY-1704

  3、项目概况:为了更好的推广生态农业科技,花泉农庄需采购一批先进的病虫害防控技术(植保无人机、太阳能杀虫灯)和机械化烘干技术以及配套工程。  

4、招标范围:洛宁县花泉农庄生态农业重大科技推广项目谈判文件中标示的全部内容  

5、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洛宁县小界乡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标准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送到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保期:原则上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10、项目投资:约50万  

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  

14、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三、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农业机械设备销售及安装、农机具等经营范围;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经销商需提供厂家唯一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17年度任意一月完税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且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一份;  

    5.供应商在本地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固定的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6.供应商须提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不退还;  

7.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8.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报名资料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进行一起合并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016年度财务审计及217年任意一月完税证明;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且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售后服务网点具体地址;无重大违法书面声明。  

   备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加盖原件章的彩色影印件(彩色影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胶装完整、编排封皮和目录)2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7年 7月 3日~ 2017年7月5日每天9:00~11:30、15:00~18:00 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 年 7月14日下午15时30分;  

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  

6.2 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农业局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0379-662200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9892919  61299304-转808      

河南省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