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2017年统筹整合(白堽乡)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开发项目
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1、原招标公告“6、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时间截止之日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凿井标段除外));
现变更为“6、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时间截止之日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凿井标段除外)、授权委托人);
投标人应具有项目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2、原招标公告中“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现变更为: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6月 2 日至2017年6月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