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驿城区2016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驻水保【2017】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驿城区2016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包括高庄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胡楼小流域、半山羊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远楼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药王寺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
2.2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3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合格
2.4招标范围: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下载页须显示企业及资质基本信息);(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5)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6)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申请报名时拟任项目经理与投标报名、开标及中标后进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7)委托代理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开的授权委托人之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开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4.2报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6--3302616
4.3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国土局南楼)。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以下资料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交纳三金的证明及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授权委托人备案资料(加盖公章的网上下载页),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下载页须显示企业及资质基本信息),企业注册所在地或者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4.4投标企业所提供的所有证书、证明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招标资料的获取
5.1投标人在报名的同时缴纳招标资料费用,否则将不接收投标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资料费用;
招标资料费用:6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再组织人员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8、异议和投诉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水建[2015]10号)的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接受异议或不按规定时间对异议进行答复的,或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水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9.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396-2828377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6-3302616
行政监督机构: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局
电 话:0396-2828117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