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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回民第一小学安全防范监控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浏览量:2862  发布时间:2017/6/2 15:54:00

1.谈判条件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回民第一小学委托,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回民第一小学安全防范监控系统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本次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回民第一小学安全防范监控系统项目(二次)  

2.2 采购编号:管竞采(2017)039号  

2.3 交货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回民第一小学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采购内容:安全防范监控系统供货安装及调试。  

3.竞争性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设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供货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开具日期需要是公告发布之后的日期);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2017年6 月2日至2017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园田路交汇处向北300米鑫泉大厦4楼405室报名。  

4.2报名携带资料:  

(1)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供货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开具日期需要是公告发布之后的日期);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提供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6)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不良信息过滤软件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7)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2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应本项目所属行业) 。  

4.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  6 月 2日至2017年  6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管城回族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回民第一小学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营门街23号  

联 系 人:冉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乔女士  

电话:0371-53373125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园田路交汇处向北300米鑫泉大厦4楼  

                                                    2017年6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