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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国土局执法用电动SUV执法车采购项目

浏览量:1612  发布时间:2017/6/30 8:37:00

一、招标条件: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台前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台前县国土局执法用电动SUV执法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ZTZB-GC-PY-20170324  

2.采购项目名称:台前县国土局执法用电动SUV执法车采购项目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预算资金:66万  

5.采购项目内容:电动SUV执法车。  

6.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交货  

7. 交货地点:台前县国土资源局指定地点  

8.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供应商须为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供应商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巡逻车或警务室等相关)。  

4、供应商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5、供应商提供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试验报告。  

6、供应商须通过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7、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四、报名须知:  

    1、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除营业执照)原件及装订好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濮阳市开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阳光大厦负一楼;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五千元人民币(¥5000元)  

 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户中以电汇形式交纳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账  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行  号:1055 0200 0357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26日15时00分。  

地点为: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前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孙先生、姜先生  

电    话:13903936000、15518515766  

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338095556  

监督单位: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93-2211221  

地    址:台前县新城区经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