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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浏览量:1734  发布时间:2017/6/29 16:5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郸城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郸发改农经【2017】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郸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整合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购、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郸城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3 预计总投资:约 38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施工标:工期120日历天;  

设备标:10日历天;  

监理标: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采购、监理  

2.6 标段划分:18个标段  

1-4、16标段:建筑及机电安装工程  

5-15标段:管材采购  

17标段:打井工程  

18标段:监理标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2.8 本次资格预审不实行电子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标—4标、16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2)1-4、1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  

(5)申请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6)企业无不良记录,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8)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2  5标—15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具有PE管材产品生产合格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  

(3)投标产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4)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及时。本标段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6)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7)委托代理人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3  17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井供水技术协会颁发的凿井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已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3)申请人拟派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  

(5)申请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6)企业无不良记录,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8)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9)申请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3.4  18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须是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备案的企业(以网上公示为准)。  

(4)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工建筑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三人持有水  

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一人为总监)。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有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5)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6)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  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7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数量为7家。  

3.8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29 日至2017年 7 月 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 6 月  29  日至2017年 7 月 5日17 时前(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 本项目评标以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依据。   

6.3 本项目评标以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依据。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郸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郸城县     

联 系 人:王振宇      

电    话:13523947309   

代理机构:(盖章)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国贸2117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94-8708888                                 

监 督 部 门:(盖章)周口市水利局  

监 督 电 话:0394-8201525                    

   

  2017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