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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宝丰县刘兰芳艺术馆声光电及布展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量:3203  发布时间:2017/6/29 17:14:00

    宝丰县刘兰芳艺术馆声光电及布展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宝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宝丰县刘兰芳艺术馆声光电及布展工程项目  

1.2招标编号:BFZC2017-BG-64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4建设地点及内容:该项目位于宝丰县境内,包含工程设计及施工;  

1.5质量要求:合格   

1.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全部工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应具有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音响、音视频设计、安装及调试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同等级)“专业灯光、音响、音视频、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6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提供2017年1-6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注:1)报名时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携带原件则以原件为准,若未携带原件可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须知:  

4.1、报名条件: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第3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2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授权委托人不到场,或资料不齐全者报名拒绝接收);  

4.2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  

4.3、报名时间: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6日(每日0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4.4、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招标文件发售:  

    5.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不提供电子版。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6日每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9点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宝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  址:宝丰县人民路中段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375-65221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中央花园茶城17号楼1单元11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3383889 1883752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