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1. 原招标文件主要信息
1.1 原招标项目名称:镇平县柳泉铺镇等(4)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丘陵片区)
1.2 原招标项目编号:镇资建【2017】GK-080
2. 更正信息
2.1 更正内容:
2.1.1 本项目(丘陵片区十一至二十、二十八至三十五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8项投标报价“8.2投标报价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并参考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封面投标报价总表上的编制人应有建设部或水利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签章。 ”; 现更正为“8.2投标报价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并参考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封面投标报价总表上的编制人应有建设部或水利部颁发的本单位注册造价师签章或本单位造价员签章。”。
2.1.2 本项目(丘陵片区十一至二十、二十八至三十五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8项投标报价“第8.5(3)《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试行)(财政厅、国土资源厅)(2010) ;”;”现更正为“(3)《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政厅、国土资源厅)(2014) ;”。
2.1.3 本项目(丘陵片区十一至二十、二十八至三十五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1.1 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和图纸及图集一起参照阅读。”;现更正为“1.1 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和图纸及图集一起参照阅读并按照《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政厅、国土资源厅)(2014)的定额编制 ;”。
2.1.4 本项目(丘陵片区十一至二十、二十八至三十五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十一至二十标段、二十八至三十五标段的工程量清单以 2017年06月02日 补充文件发布的附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1.5 本项目(丘陵片区十一至二十、二十八至三十五、三十七、三十九标段)的税率征收标准按 2016年05月01日 后的新标准执行。
2.1.6 本项目(丘陵片区十一至二十、二十八至三十五、三十七、三十九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06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06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1.7 本项目(丘陵片区十一至二十、二十八至三十五、三十七、三十九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于 2017 年 06月 05 日 17 时 00分前交至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到帐时间为准)”;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于 2017 年 06月 20 日 17 时 00分前交至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到帐时间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2.2 更正日期: 2017年06月02日 。
2.3 本项目(丘陵片区十一至二十、二十八至三十五标段)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3. 发布补充文件的媒介
本次补充文件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招标人:镇平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日 期:2017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