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MD2017-192
一、招标条件
驻马店市练江河一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科中实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规划支路(铜山大道-南庄路)段,桩号:(K0+722.663-KO+935.114)
南庄路(汝河大道-滨河西路)段,桩号:(K0+475.419-KO+908.49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和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建设规模:规划支路(铜山大道-南庄路)段,218.763m(长)、20m(宽)
南庄路(汝河大道-滨河西路)段,962.5m(长)、20m(宽)
投资金额:约800万元人民币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一个
工 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2014年以来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至少三份、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4、本次招标实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名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期间;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对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内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必须为本公司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缴纳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本次招标实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名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期间;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对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由投标单位自行复印。
2 报名时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清晰可辨),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科中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练江路西段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396-3832689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0号金成东方国际1401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03969092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