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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镇山沃村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3395  发布时间:2017/6/29 11:56:00

   

1. 招标条件  

石井镇山沃村道路新建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7]203号  

      代理机构编号:NJYD17-LY-ZB-070号  

1.2 项目名称:石井镇山沃村道路新建工程                                                                       

1.3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扶贫资金   

1.4 预算资金:约396万元  

1.5 建设地点:新安县石井镇  

1.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新安县石井镇西北部。起点为杜家庄,起点桩号K0+000,路线沿原有机耕道向东南方向到达山沃村止于石杨线,终点桩号K3+400,路线全长3.4公里。  

1.7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1.10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2016年4月以来连续一年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缴费明细,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  

   3.5  被授权委托人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需提供2016年4月以来连续一年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缴费明细,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6  须提供本单位六位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施工、质量、资料、测量、造价 )的岗位证书、提供2016年4月以来连续一年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及缴费明细。  

  3.7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4、2015、2016年度(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3.8  投标企业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费500元,售后不退。  

3.2 报名时须携带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应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并提供查询途径)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应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并提供查询途径)无在建承诺书。  

(5)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应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并提供查询途径)。  

(6) 六位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应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并提供查询途径)。  

(7) 2014、2015、2016年度财务报表。  

(8)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1.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现场要求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8时40分整(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本项目参加开标人员:王毅、陈向丽  

8. 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石井镇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3849924668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北航科技园12楼1201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9-6991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