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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一渠六河连通综合治理工程(二)招标公告

浏览量:4063  发布时间:2017/6/29 11:58:00

开封市一渠六河连通综合治理工程(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一渠六河连通综合治理工程(二)已由开封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以汴政文【2017】43号文和开封市水利局汴水行许字【2017】14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开封市一渠六河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开封市一渠六河连通综合治理工程(二)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一渠六河连通综合治理工程(二)  

2.2招标编号:JTZB-GK-20170628  

2.3建设地点:开封市市区  

2.4项目估算价:约6000万元  

2.5计划工期:70日历天/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  

监理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东郊沟施工分为三个标段,东干渠施工分为两个标段,监理两个标段  

东郊沟施工:  

第一标段:新曹路至汴京路  

第二标段:汴京路至新宋路  

第三标段:新宋路至东干渠  

东干渠施工:  

第四标段:新宋路至化工路  

第五标段:建设路至东郊沟  

监理标段:  

第六标段:东郊沟施工监理  

第七标段:东干渠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以来(合同签订时间)至少已完成2项500万元及以上的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至少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1项500万元及以上的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重复使用。  

注:类似业绩指:市政排水管网、河道治理、泵站、污水处理类等市政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时间为准)  

3.1.4、主要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预算员、质量员、材料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6月份以来连续半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3.1.5、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3、企业2014年以来至少签订并完成2个市政工程且投资金额在500万及以上的工程业绩。项目总监2014年以来至少签订并完成1个市政工程的工程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同时具备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4、财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