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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40万吨/年醋酸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浏览量:1744  发布时间:2017/6/29 14:05:00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40万吨/年醋酸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40万吨/年醋酸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二、项目概况: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40万吨/年醋酸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质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3 201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2012—2016年度完成的工业建筑项目送审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化工项目审核业绩2份。  

3.5人民检查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  

报名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科金座812室)  

五、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报名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以下资料原件(有特别要求的除外),复印件留存。  

1、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201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2012—2016年度完成的工业建筑送审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业绩合同;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化工项目审核业绩2份。  

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  

以上资料除特殊要求外均需验原件,留加盖投标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将不接受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新红  

联系电话:135923713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371-65921092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科金座812室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