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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岗李村合村并城安置区一期断桥铝合金门窗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755  发布时间:2017/6/29 15:22:00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惠济区岗李村合村并城安置区一期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骏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骏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市惠济区岗李村合村并城安置区一期断桥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岗李村合村并城安置区一期断桥铝合金门窗工程  

1.2 招标范围:郑州市惠济区岗李村合村并城安置区一期断桥铝合金门窗(含窗纱)的制作、安装、验收和售后服务。  

1.3 安装地点:郑州市惠济区绿荫路以北、绿城路以南、天英街以西、天轩街以东A-05地块。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包括4#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13#楼、14#楼、15#楼、16#楼、17#楼。二标段包括1#楼、2#楼、3#楼、5#楼、6#楼、7#楼。  

1.6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金属门窗的制作及安装或类似工程;  

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注册证书;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投标人在2014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2.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八楼810室)报名,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开具时间在1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3)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开具时间在1个月内的社保证明、类似业绩(不可与企业类似业绩重复);  

(4)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类似业绩(不可与项目经理类似业绩重复);  

(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资料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八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骏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西路6#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0371-55591661-6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八楼  

联系人: 牛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371-65928319   0371-65954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