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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十一、十三、十六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浏览量:1965  发布时间:2017/6/29 9:42:00

兰考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第十一、十三、十六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兰考县第一高级中学委托,就兰考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17(053)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兰考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kfzb-2017-05-2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金额:约2040万元;本次采购金额:约307万元;   

3、交货期:第十一标段供货及安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第十三、十六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5、采购项目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共十八个标段,本次采购第十一、十三、十六标段                  

十一标段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1  

多媒体报告厅(设备)  

座  

1   

十三标段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1  

校园固定垃圾箱  

个  

160   

2  

垃圾箱  

个  

300   

3  

不锈钢报柜  

   

40   

4  

不锈钢桌凳(餐厅)  

   

1395   

十六标段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1  

钢琴  

架  

4   

2  

电子琴  

架  

100   

3  

美术教室及设备  

   

2   

4  

舞蹈室  

所  

2   

5  

音乐教室  

所  

2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十一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可以是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供应商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只能对一家经销商或代理商进行授权);  

4、供应商应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有效期内;  

十三、十六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可以是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供应商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只能对一家经销商或代理商进行授权);  

4、供应商应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有效期内;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一个投标企业允许报符合其资格要求的2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中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23:59:59;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企业注册”,并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入库备案(具体备案参考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kxggzy.com)相关通知)。潜在投标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需凭注册且通过中心备案的相关账号,通过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招标文件费用在开标时间前现场缴纳。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通过网上银行及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将相关银行转账凭证、电子回执单等有关票据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内即可,勿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相关收据。  

投标保证金金额:十一标段: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