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北区灌河东岸景观绿化工程西侧一期
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淅川县北区灌河东岸景观绿化工程西侧一期”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5建设地点为北部新区灌河东岸,北起荆淅路,南至富强路”现修改为“建设地点为北部新区灌河东岸,北起荆淅路,南至楚都路”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招标范围为全长约2350米,绿地宽度在14-112米不等,总建筑面积约为10.5万平方米。(详情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现修改为“全长约1463米,绿地宽度在14-112米不等,总建筑面积约为10.5万平方米。(详情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各投标人如果对此澄清公告有异议,请与三日内书面向招标代理公司发送异议函。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人异议,视为投标人对此澄清公告无异议。
特此澄清!
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 6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