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枫岭森林公园环境治理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SJZB-2017-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山城区枫岭森林公园环境治理提升改造项目”已经鹤壁市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发改(2017)17号】【山发改(2017)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山城区园林处,现委托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招标,该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枫岭森林公园环境治理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2.2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根据区域现状及节能减排工作需求出发,对鹤壁市山城区枫岭森林公园的人工湖、裸露的黄土坡、步道、现有的排水系统和电力照明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改造的基础上增加路灯、垃圾收集箱、新建标准化厕所等设施。其中①对公园内5处人工湖进行清淤,清理淤泥11318立方米;②公园地面进行生态路面设计,重新铺设人性步道,采用弹性沪宁图及橡胶步道面,步道面积2600㎡,并对步道两侧的灌木进行重新种植绿化,绿化面积5600平方米;③对北部山坡上建筑垃圾及废弃占用广场进行治理,同时对黄土裸露地面进行大面积绿化,绿化面积63500㎡;④设计新建标准化厕所5栋250平方米,垃圾池1座;⑤对电力照明系统升级改造,同时公园主次干道设计路灯,路灯150个(其中太阳能电池板路灯80个),更换电力管线4600米;⑥设计雨污水管网,采用雨污分流,设计雨水排水沟3700米,污水管网6600米及配套检查井150个⑦移动式垃圾箱5个,可回收式垃圾箱15.增设环卫标语等。
2.3 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枫岭森林公园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项目投资:1500万元
2.6 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全过程设计(包括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服务、工程验收等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2.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2.8 设计周期:10日历天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国内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内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查询主体类型及内容为:1、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若上述被查询对象中凡是有一人或一人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受惩黑名单”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公告期2017年 6 月 29 日至2017年 7月 5 日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5.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5.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鹤壁市山城区园林处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0392-6621229
招标代理: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 1760380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