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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主体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2050  发布时间:2017/6/29 8:41:00

  

邓州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主体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邓州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已由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邓发改社会[2017]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省、市财政+单位自筹+社会资本项目公司融资,出资比例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中信华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邓州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主体一期施工;  

2.2 建设地点:邓州市灵山路以南、功勋路以北、穰城路以西区域;  

2.3 项目概况:项目综合建筑面积93538.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914.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624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门诊部10062平方米,医技综合业务楼15093平方米,病房楼21801平方米,后勤保障及院内生活设施用房4472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2236平方米和孕产保健部、妇幼保健部、儿童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婚检中心27424.68平方米,及地下停车场12449.83平方米。  

2.4 本次主体一期施工招标范围:包含门急诊部、医技综合业务楼、病房楼及地下停车场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约75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条件: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过程中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2. 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必须有相关专业上岗证;  

3.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及五大员需与投标人签订劳务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近三年财务报告中均显示盈利。  

2.投标人具备2017年1月1日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在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记录(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五大员),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河南省外的投标人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督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注册信息(注册地在河南省外的投标人提交);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状态;  

4.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及其他招投标活动中未提供虚假信息、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业绩要求: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在1亿以上或建筑总面积四万平方米以上的单项合同建筑工程),提供施工合同;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工期以合同签订完成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可共用一份业绩。)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每天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楼中科大厦8楼811室)报名。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左侧胶状方式装订成册),请出示下述4.1—4.12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下述4.1-4.12款须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交):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正本)。  

4.2 企业资质证(正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  

4.3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4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相关专业上岗证;项目经理、五大员的劳务合同、近一年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4.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  

4.6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报告(2014年、2015年、2016年);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7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8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记录(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五大员),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后;  

    4.9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附网页截图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河南省外的投标人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督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注册信息(附网页截图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注册地在河南省外的投标人提交);  

4.10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状态的承诺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11 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及其他招投标活动中未提供虚假信息、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者,请接到通知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在5个工作日内,每日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楼中科大厦8楼811室)购买文件。  

六、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中信华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西南财信大厦20层2002室  

联 系 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9887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