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水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网络建设一期、二期项目已由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招标编号:JSC2017-G-126号,招标人为金水区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本招标项目名称:金水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网络建设一期、二期项目
1.2 招标编号:JSC2017-G-12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段划分:
2.1采购范围:大气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网络建设一期、二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周期:30日历天;
2.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2.5采购预算价:4501650元;
2.6本项目标段划分为一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开始提供,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7年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三个月);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2投标人应为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收一家投标人投标;若产品生产厂商与代理商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则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3.4投标人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出之后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起至 2017年7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分,下午14:30至17:30分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五、招标文件发售: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起至 2017年7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分,下午14:30至17:30分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5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留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③制造商授权书(经销商提供);
④财务状况报告;
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⑥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同开标地点;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1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5360676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 系 人:步女士
电 话:0371-55001511/55001517
电子邮箱:rhah1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