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采购办公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实验中学采购办公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实验中学采购办公设备项目
1.2采购编号:LCG2017-103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历天
2.4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2.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标时提供原件);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林州市开元小区内转盘西南);
4.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投标人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投电脑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将被拒绝。(备注:已经换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
7.2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招标人均可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查看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该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7.4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7.5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实验中学联系人:郭先生
地址:长安路南段
电 话:0372-6109329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地址:林州市开元小区内转盘西南
电 话:0372-6283159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