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抢险救援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2846  发布时间:2017/6/28 18:10:00

一、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抢险救援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公告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抢险救援消防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DZBCG-2017-990  

3、招标范围:购置一台具备前拖后吊的新型抢险救援消防车(含抢险救援装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地点: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登封大队;  

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三年无重大违法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授权范围包括消防车及所有随车器材,随车器材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所投消防车需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   

5、投标人所投消防车需经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且取得合格检测报告或获取市场准入资质(附检测报告);  

6、投标人应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出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7、根据武豫消〔2015〕36号文规定,对于合同履行不认真、售后服务不尽责,被河南省消防总队列入黑名单的厂家,未满三年期限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28 日至2017年 7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秦岭路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5)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授权范围包括消防车及所有随车器材,随车器材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以上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投标人为经销商的,第3)和5)项资料提供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报名后,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整,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六、开标有关信息  

1、本次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郑州市桐柏路22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8581058  

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中机工程B座9楼  

联 系 人: 孙女士、冯先生  

电    话:18638009662、18638009628  

邮    箱:cdzb2017@163.com  

   

   

2017年 6 月 28 日

 

附表:  

随车器材表  

编号  

器 材 名 称  

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