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烟草公司宜阳县分公司烟叶生产收购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的委托,就洛阳市烟草公司宜阳县分公司烟叶生产收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TLZB-F-2017-138
2、项目名称:洛阳市烟草公司宜阳县分公司烟叶生产收购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约312万元/年
4、服务外包内容:洛阳市烟草公司宜阳县分公司17个片区148个植烟村烟叶生产及烟叶收购各环节业务的服务
5、服务期限:三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合格营业执照,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营业执照具有劳务业务外包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守法经营、无不诚信行为;三年以内无违法违纪行为、不良社会记录;未受过各种处罚;无弄虚作假、串通舞弊、泄露秘密的行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没有被洛阳市烟草公司列入黑名单;供应商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 6 月 29 日至2017年 7 月 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1206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核对后退回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19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辽宁路与丽新路交叉口世纪华阳52号楼13楼1313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155988390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女士
电话: 0379-60865286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1206室
邮箱:hntianlong20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