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人民医院新建餐厅项目二次已由安发改[2011]8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 安阳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安阳县人民医院新建餐厅项目二次
2.2建设内容:安阳县人民医院新建餐厅,建筑面积约1300㎡。
2.3 建设地点:安阳县水冶镇
2.4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其他在建工程,2015年5月1日以来完成过200万以上房屋建筑(框架结构)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4企业信誉良好,具有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企业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6月 28日至2017年 7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一楼大厅(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东风路342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7年7月 19日9时00分,地点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 一 厅(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 东风路34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2-5880810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5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