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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新区二砂安置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量:1737  发布时间:2017/6/28 11:49: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原新区二砂安置区项目已由中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中原发改统计字【2016】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新区二砂安置区项目监理;  

2.2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水工路以东,水工机械厂以南,凌霄路以西,阳春路以北区域;  

2.3 项目概况:新建安置住宅房,商业用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同时建设道路、绿化、围墙等附属设施工程。建设用地面积约52813M²(约79.1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46890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9564M²,地下建筑面积67326M²;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内(含正式围墙)所有工程施工监理。从控制工程安全、质量、造价和工期,管理建设工程信息、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委托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含工程备案完成并取得备案证书为止,以及招标人管理制度要求的样板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现场工程管理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的监理);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监理项目;  

3.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份合同建设规模25万平方米或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2项;项目总监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份合同建设规模25万平方米或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1项;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企业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若为未完工工程,需提供甲方对该业绩的评价意见表(需甲方签字盖章)。项目总监要求无在监,若总监业绩已完工未进行竣工验收,可不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但需提供甲方的书面完工证明材料及书面评价意见(需甲方签字盖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若有)需体现项目总监的姓名;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3.4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其他:  

3.5其他:  

3.5.1投标人需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息查询页(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此二证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资质证书的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4.1.3拟派项目总监有效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及2016年1月以来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提供网上缴费截图),项目总监无担任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总监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    

4.1.4企业及项目总监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材料;  

4.1.5 2014至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1.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4.1.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8“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9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702室)    

5.2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三楼开标室。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万达A座25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536813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702室    

邮政编码:450006    

联系人:李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31295 0371-55001595     

电子信箱:hcby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