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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车村镇2017年整合涉农资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864  发布时间:2017/6/28 10:41:00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嵩县车村镇2017年整合涉农资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复实施,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采购条件。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嵩县车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嵩县车村镇2017年整合涉农资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嵩县车村镇2017年整合涉农资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2.2采购编号:G2017-087ZF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4 预算资金:约375万元  

2.5 建设地点:嵩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嵩县车村镇2017年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涉及:陈楼村上河南至下河南、水磨界至疙瘩组道路硬化;金水磨村冷水组道路硬化;陈楼村311国道至上中下组,311国道至南沟组道路硬化 ;水磨村乱石盘至南地组道路硬化工程。   

2.7 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 竞争性谈判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嵩县车村镇2017年整合涉农资金陈楼村上河南至下河南、水磨界至疙瘩组道路硬化工程;二标段:嵩县车村镇2017年整合涉农资金水磨村冷水组道路硬化工程;三标段:嵩县车村镇2017年整合涉农资金陈楼村311国道至上中下组、311国道至南沟组道路硬化工程;四标段:嵩县车村镇2017年整合涉农资金水磨村乱石盘至南地组道路硬化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须提供2014年6月1日以来完成的1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1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  

  3.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并有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以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6月以来连续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以加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缴纳明细为准);  

   3.7 2014-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8授权委托人参加竞谈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本公司公章;  

  3.9供应商须提供竞谈公告发布期间内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须包含: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10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3.12本次竞谈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6 月28 日起至2017年 6月  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分,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2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类似项目业绩  

(3)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以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6月以来连续一年(含)以上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缴纳明细为准)  

(5)2014-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须包含: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8)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外,其余资料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编制目录及页码,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最终审核,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竞谈将被拒绝。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有关信息  

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7 月 7 日下午15:00 分整;递交响应性文件的地点及谈判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