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对其省法院庭审直播法庭设备升级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有关本次谈判采购的基本信息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院庭审直播法庭设备升级项目
1.2 招标编号:豫财竞谈-2017-805
2.招标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省法院庭审直播法庭设备升级,共采购六套系统设备,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2预算金额:人民币598800元。
2.3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第4条。
2.4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
数量
备注
1
台式直播机
6台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2
监视器
6个
3
会议摄像机
24个
4
云台摄像机控制器
6个
5
混音器
6个
6
麦克风
60个
2.5交货期:10日历天。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有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
3.3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庭审台式直播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2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5.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5.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第一会议室;
5.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5日9:00(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会议
采购人定于2017年7月5日9: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第一会议室举行谈判,届时供应商代表应到场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东段282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763215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联 系 人:常先生 齐先生
电 话:0371-69136959
传 真:0371-69131088
邮 箱:yuyuanyl@163.com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