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城市道路公共交通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为落实国家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战略,满足居民出行需求,优化城市交通秩序,提升遂平县城市形象,结合遂平县城区道路和公交运营实际,县委、县政府决定由遂平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现有城市公交进行优化调整,并适当增开新的公交线路,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引入一家城市公交管理经营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遂平县城市道路公共交通运营项目;
2.2采购编号: 遂政采招【2017】129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主要内容:投资建设城市公交调度中心、停保场、枢纽站、充电桩、站点和4G视频监控平台、安装IC卡收费系统、GPS定位系统和“遂平行”手机客户端,负责遂平县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和运营;经营范围:城市公交及广告经营、车辆维修、洗车、加油、加气、充电;
2.5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采购需求
3.1项目全寿命周期:本项目拟定特许经营期20年;
3.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运作模式:中选企业实行全额投资,公司化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经营期内不允许车辆挂靠和转让,并承诺中选后四个月内保证第一批运营车辆到位,否则终止合同。
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和信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城市公交经营不低于10年的企业;
2.投标人须为地市级以上城市公交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3.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遵纪守法,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5.每个站点为政府无偿提供总版面1/3的公益广告位,其它广告收入归企业;
6.免费为乘坐城乡公交车的进城农民提供寄存代步工具场地;
7.公司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8.本次招标实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含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当天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5.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
5.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遂平县城南新区东段5号楼三楼,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室;
5.3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4 领取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的资料为:投标企业简介及业绩、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法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招标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招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2日9时,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业主单位不予受理;
6.2招标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到场,不接受委托,并携带(1)投标企业简介及业绩;(2)工商营业执照;(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5)银行资信证明;(6)法人有效身份证;(7)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上证件开标时需携带原件。
七、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7.2投标保证金形式:须从基本帐户转账支付。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17:00,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持转账凭证到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开户单位:遂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遂平支行 银行帐号:522010029724120(必须备注:交易中心保证金115002)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故不参与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招标结束,中标人拒绝签订协议的投标保证金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协议的,投标保证金于协议签订后三日内返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三日内返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遂平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763781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613277
监督单位: 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96-3222569
监督单位: 遂平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639-4902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