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2017年垃圾中转站设备、设施大修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2017年垃圾中转站设备、设施大修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2017年垃圾中转站设备、设施大修项目;
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7)04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部件更新施工:三联缸总成1套含销轴、压头总成3套含挂箱销轴、压缩箱总成、液压泵站总 成1套含高压油管更新、操控电箱、信号线束、足量更新工作液压油、全套滑块更新4站/套。(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包含旧设备拆除、加工、运输、安装、调试、检测、人员培训等。
注1:所购部件必须与我单位现运行的相对应垃圾站设备(箱)无误差对接,不允许到货临时改装匹配。否则扣除相应配件价格的200%作为违约补偿。
2:各部件必须能与原设备紧密配套,材质符合国家机械标准,总成(指:三联缸、泵站、液压缸等)需附有合格证明及厂家使用说明,配套安装时达到配合平顺,运行平稳标准。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采购预算:约人民币55万元;
2.4、服务期:自合同签署日起,30天完成所有项目的更新、调试交付;
2.5、质保期:一年(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机械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8、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潜在供应商须具有环保专用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的企业或具有环保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专业的企业;
4、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潜在供应商须具有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供货业绩2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潜在供应商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核对是否存在严重亏损,若有拒绝参加本次招标;
7、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潜在供应商提供2017年以来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9、潜在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0、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人)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均应携带资格要求资料联合购买招标文件,在开标时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内容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响应责任。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信息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6月28日起至 2017年7月 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4.3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方式:300元/套,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4.4领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格式自拟);
(4)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5)2016年1月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2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2017年以来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上(1)-(8)项资料联合体双方都需提供。(若是)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须携带原件以备查验,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五、 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7月 18日9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8日9时(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730901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西三环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01516/55001513
邮 箱:rhah168@163.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