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新闻发布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牟县新闻发布厅装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牟县委宣传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牟县新闻发布厅装修工程;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6-41
2.2 建设地点:中牟县境内;
2.3 招标范围:中牟县新闻发布厅的整体装修改造;(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继续教育证(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中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报名期间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7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4.2凡有意报名的单位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按三证合一执行)、开户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拟投入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请各报名人按以上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上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备注:1.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以上证件均可上网查验。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现场踏勘
投标前请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了解工程现场情况,根据现场踏勘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地点: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等相关政府媒体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冉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160609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39136070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