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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洛阳监狱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浏览量:1686  发布时间:2017/6/27 13:00:00

关于河南省洛阳监狱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阳监狱委托,就河南省洛阳监狱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编号:河南省洛阳监狱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豫财询价采购-2017-855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7-855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省财政资金+自筹资金,96.0万元  

四、询价项目简要说明  

1、监狱办公楼由于搬迁,旧办公楼空调设备已投入使用多年,设备超期老化严重,对原有能用的34台空调进行拆移和清洗,其他需重新购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拆移机34台,5P定频3台,3P变频78台,1p半变频129台,原机拆除、清理、重装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工期(竣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货到后10个工作日主楼安装完毕。  

3、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五、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可以是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出具空调系统设备制造商授予的供货授权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4、供应商须提供2015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近12个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询价资格。  

七、报名及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6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参加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生产商对经销商的供货授权证明,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30日15时30分,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五洲大厦1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洛阳监狱  

地    址:洛阳市春都路1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翟先生    

电    话:13700811680  13803793632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五洲大厦14楼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15038593997  

邮  箱:lydc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