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请人:灵宝市国土资源局
二、项目名称:灵宝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硬件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为推进我市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发展,抢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机遇,促进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的充分利用,有效降低政府和企业的信息投资成本,提升信息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各类新建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统筹规划,统一布局,以三门峡大数据云计算中心为依托,采用云模式打造“政务云”、“民生云”、“企业云”、“农业云”和“物联网云”的“五朵云”架构。各财政预算单位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数据中心和专用网络,不再零星采购服务器、存储、数据库、支撑软件、信息安全、数据备份等基础设施,由政府向移动公司按需购买服务,切实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的浪费,集合实际情况,推进我市大数据云计算工作。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三门峡市灵宝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灵宝市涧东新区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三门峡市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开放合作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64号)和三门峡市政府与河南移动公司签订的《三门峡市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鉴于该公司作为唯一和三门峡市政府签订《三门峡市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主体,且三门峡市、灵宝市两级政府先后分别下发《三门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三门峡市大数据云计算工作的通知》(三政办[2016]37号)、转发三门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三门峡市大数据云计算工作的通知》(灵政办[2016]53号)文件,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对非涉密新建信息化应用和已建成的非涉密信息化应用,全部直接入驻或逐步迁移至该公司独家承建的三门峡大数据云计算中心。综上所述,拟对灵宝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硬件系统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六、论证意见:
1、根据灵宝市政府下发《转发三门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三门峡市大数据云计算工作的通知》(灵政办[2016]53号),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严格按照三门峡市统一部署,对非涉密新建信息化应用,要入驻三门峡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对已建成的非涉密信息化应用,要逐步迁移至三门峡大数据云计算中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三门峡市灵宝分公司作为唯一和三门峡市政府签订《三门峡市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主体,该公司承接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具有唯一性,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人员: 宋建宏 中级工程师 灵宝市财政局
2、三门峡市政府与河南移动共同签订了《三门峡市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时由三门峡移动公司独家承建的三门峡市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已开通投入运营,并完全满足包括灵宝市在内的三门峡各县(区)信息化建设需要,同时使用本地移动公司大数据平台,在系统维护、业务咨询响应方面更加便捷。建议对灵宝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硬件系统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人员: 毋德锋 注册会计师 灵宝市财政局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三门峡市灵宝分公司作为唯一和三门峡市政府签订《三门峡市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主体,并独家承建的三门峡市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已开通投入运营,且该中心根据ANSI/TIA-942国际标准设计建造,是三门峡市境内唯一达到信息安全3级以上标准的电信级IDC机房。另外,三门峡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将作为中国移动统一部署的云计算中心节点,实现资源的灵活扩充和调配,满足灵宝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资源需求,基于以上原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人员: 刘娟娟 经济师 灵宝市财政局
七、公示期限: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03日止。
八、公示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代理公司(联系地址:灵宝市长安路315号函谷大酒店院内西办公区一楼,联系电话:0398-6195888)、灵宝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地址:灵宝市函谷路56号,联系电话:0398-3091309)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