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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活动中心项目二标段幕墙制作安装及深化设计招标公告

浏览量:2995  发布时间:2017/6/2 11:24: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民活动中心项目二标段”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社会[2016]338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为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 幕墙制作安装及深化设计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民活动中心项目二标段幕墙制作安装及深化设计;  

2.2建设地点:中原区汇智路以东、雪松路以西、渠南路以南、传媒北路以北;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为13.4983万平方米(以最终规划批准为准),包括郑州市市民活动中心项目建设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  

2.4本次招标范围:郑州市民活动中心项目第二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幕墙二次深化设计、材料供应、制作安装、运输、试验检测、竣工验收、保修、移交等)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以及招标文件。  

2.5招标内容:郑州市民活动中心项目二标段幕墙制作安装及深化设计;  

2.6计划工期: 325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安全文明要求:达到省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2.9合同估算价:约 6000 万元;   

2.10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3. 资格要求:  

3.1 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含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3.3.1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房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提供注册于本单位不少于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程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在本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 业绩要求:  

3.4.1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且已完工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规模不低于50000平方米或合同额不低于6500万元。须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4.2拟派项目经理须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且已完工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规模不低于50000平方米或合同额不低于6500万元。须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5 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或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3.6信誉要求:  

(1)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有效的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2)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企业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且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7其他要求:  

企业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ISO90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并在有效期内且运行良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报名单位可就我单位发布的《郑州大剧院建设工程项目幕墙制作安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DEC-A20150522-4、《郑州市民活动中心项目幕墙制作安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DEC-A20150524-10(1标段、2标段),两个项目共3个标段提出报名,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10 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农科楼三楼)307室;  

4.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务合同、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职称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或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7)提供有效的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  

(8)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9)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企业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且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4.5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4.6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含所有报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光盘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明、陈玉、李书兰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陇海路富民路市民活动中心上海宝冶项目部  

联 系 人:宁菲、路登高、李静  

电    话:0371-68850950  

传    真:0371-68850950  

2017年 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