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城五河共治十三标南游园建设项目已经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鹿邑县城五河共治十三标南游园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鹿采购[2017]0523号;
2.3建设地点:鹿邑县紫气大道南侧,商务局西侧;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进行报名。
4.2 投标报名需携带资料: 报名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信用记录截图、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支持邮寄,费用到付;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4-87711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正弘蓝堡湾二期7号楼三单元2604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65712062(802)
邮 箱:hnzxzb007514@163.com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7187182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