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舞钢市尚店镇中心校的委托,就舞钢市尚店镇料庄小学教学楼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舞钢市尚店镇料庄小学教学楼工程
1.2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7】第103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舞钢市尚店镇料庄,主要为教学楼施工,框架3层,建筑面积为592.3m2。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投资额为847463.18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供应商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17年01月份至2017年05月份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须提供加盖公章网上查询页面打印页和由企业所在地社保单位本月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及查询途径);
3.7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3.8供应商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9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携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