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洛阳市烟草公司汝阳县分公司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对其2017年度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项目(招标编号:GMHG1739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烟草公司汝阳县分公司2017年度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项目已由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洛阳市烟草公司汝阳县分公司,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内容与招标范围
洛阳市烟草公司汝阳县分公司2017年度烟草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项目实施采购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所需设备、设备田间布控施工服务、田间飞防作业服务等的采购、运输及售后服务,具体如下: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1
太阳能杀虫灯
92架
2
诱虫黄板
30000张
3
黄板专用支架
30000根
4
烟叶宝(食诱型诱捕器)
1000套
5
布控施工
1000亩
6
飞防作业
4000亩次
交货期及地点:接招标人通知之日后7个日历日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力量、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并具备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和服务的能力,以及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实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投标人须为相关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所投货物开具的授权证明;
3.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省、市烟草部门供应商黑名单。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6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每天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号楼2单元22层2202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如为代理商)。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接受查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新区体育中心体育场西入口202区汉庭酒店三楼会议室。
7.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内网》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烟草公司汝阳县分公司
地 址:汝阳县人民路4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82102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何先生、孙女士
电 话:0371-69136955、0379-65527717
传 真:0371-69131088
洛阳市烟草公司汝阳县分公司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