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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住房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17年度住房建设发展规划招标公告

浏览量:1893  发布时间:2017/6/26 17:13:00
邓州市住房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17年度住房建设发展规划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其所需的《邓州市住房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17年度住房建设发展规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具有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0635-1701N241  

    二、项目名称:《邓州市住房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17年度住房建设发展规划》    三、内容及要求:     1、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编制周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提交《邓州市住房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17年度住房建设发展规划》编制成果。      3、规划范围:《邓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界定的中心城区。  

      4、项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相关要求,对邓州市中心城区十三五住房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满足城市发展、中心城区住房建设需要,开展《邓州市住房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17年度住房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书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丁字口工行8楼)。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上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    九、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及银行资信,业绩信誉良好,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保证;    4、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5、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6、项目负责人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证明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年审合格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的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须在开标前一天前转入招标代理公司指定银行账号(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提交方式为转账,必须从公司基本户中转出;汇款事由或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招标编号。  

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邓州支行  

    账  户: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19保证金  

    账  号:1714023038000006394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邓州市房产管理局  

    联 系 人:索源  

    电 话: 0377623686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