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水利局关于漯河市郾城区水利局所需2016—2030年水土保持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郾城区水利局委托,就漯河市郾城区水利局所需2016—2030年水土保持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信誉良好、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水利局所需2016—2030年水土保持规划项目
采购编号:YCGKZB[2017]13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漯河市郾城区水利局所需2016—2030年水土保持规划,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质量等级为合格。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金额:20万元整。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三星级(含三星)以上证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3.4 2014年及其以后时间内做过的水土保持规划编制项目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业绩1个及以上(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3.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2、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如果涉及网上年检或网上动态查询且影响证书有效性的,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的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6年06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类似业绩、投标人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等本公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所需提供的全套报名资料,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以上须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三份,现场审核以上原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原件);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圆整,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8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1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漯河市郾城区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95-5612637
联系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3号
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395-2985006
联系地址: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监督部门: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95-6176968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