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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大气环境质量综合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51  发布时间:2017/6/26 16:30:00

荥阳市大气环境质量综合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荥阳市环境保护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本项目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活动。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荥阳市大气环境质量综合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7】56号;  

1.3 项目地点:荥阳市境内;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5 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大气环境监测采购及安装标段;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通过一次性验收;  

1.8招标范围:大气污染防治设备1套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行业相关业务过失记录;  

2.6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生产或合法经销商资格;  

2.7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2.8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和行业相关业务过失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2.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3.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  

00—17:30(节假日除外)。   

3.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3.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火炬大厦B座10层。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生产或合法经销商资格证明(如是合法经销商,应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4)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及《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赵科长  

联系电话:0371-64622697  

地址:荥阳市工业路南段迎春巷2号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18595804561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火炬大厦B座10层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