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高新区石佛办事处欢河村村庄改造项目指挥部。郑州欢河项目2#地块、3#地块、5#地块、教育用地围挡施工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工程公开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欢河项目2#地块、3#地块、5#地块、教育用地围挡施工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西三环与宏达街交叉口;
2.3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范围:郑州欢河项目2#地块、3#地块、5#地块、教育用地H5.4围挡、H3.0围挡施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有能力完成本次施工项目;3.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
4.3 报名携带资料:
(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现场报名)或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现场报名);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本项可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完成本次施工项目的相关承诺书或声明函;
(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无行贿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查询证明(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高新区石佛办事处欢河村村庄改造项目指挥部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威斯顿广场12楼
联系人:班先生
电话:0371-861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