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大队空气能取暖改造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顺河区公安消防大队
委托,就顺河大队空气能取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顺河大队空气能取暖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ZXKFGK【2017】009号;
1.3 建设地点: 开封顺河区消防大队;
1.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1.5 工期:30日历天;
1.6项目金额:约28.6万元;
二、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7年11月2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乔瑞杰、穆爱莲、崔凯、罗振梁、张高峰
三、中标信息:
中 标 人:河南省国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垣县蒲西区宏力大道697号
中 标 价:贰拾捌万叁仟零壹拾陆元(283016元)
中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项目经理:佘彦京
证书编号:01515504
工 期:30日历天
质 量:合格
联系方式:0371-22661333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顺河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238217800
地址:顺河区新宋路72号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10号付5号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15993377913、15890989598
以上招标结果在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受理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相应期限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自本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