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新安县曹村乡人民政府 委托,就 新安县曹村乡易地搬迁污水厂处理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7]303号
代理机构编号:NJYD17-LY-ZB-116号
2、项目名称:新安县曹村乡易地搬迁污水厂处理改造工程
3、资金来源:扶贫资金
4、预算资金:110万元
5、建设地点:新安县曹村乡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清单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评标日期:2017年11月21日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二楼五楼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 郑元明、邓波、付俊伟
四、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人:河南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872199.00 元
质 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 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袆斐 资质证号:豫241131338055
地 址:周口市建设路西段22号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名 称:新安县曹村乡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曹村乡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 系 电 话:13838869000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北航科技园12楼1201室
联 系 人:闫女士
电 话:0379-69916877
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