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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沈丘县新蔡河郸沈县界入沙颖河口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824  发布时间:2017/11/21 15:57:00

河南省沈丘县新蔡河郸沈县界入沙颖河口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沈丘县新蔡河郸沈县界入沙颖河口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开标会议于2017年11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沈丘县新蔡河郸沈县界入沙颖河口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编号:YDZB17244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中标金额:上级批复工程勘察设计费用的96.9%

项目负责人:高廷志

证书编号:B15970900007

第二中标候选人:商丘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中标金额:上级批复工程勘察设计费用的99%

项目负责人:李尊永

证书编号:B14120900031

第三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上级批复工程勘察设计费用的99.8%

项目负责人:龚磊

证书编号:B16010900006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3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周口市水利局

电    话:0394-8201525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中段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丘县水利局

地    址: 沈丘县迎宾大道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0394-6167956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周商大道南段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4-8708589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