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第二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房屋租赁(第二批)”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房屋租赁(第二批)
项目编号:XCYJ2017-031号
二、 项目简要说明
2.1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宾馆面向社会出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招承租人。
2.2项目地点:位于许昌市五一路中段43号(原五一路烟机宾馆)。
2.3 租赁期限为5年。如原承租人(或原转包承租人)中标,租赁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新承租人中标,租赁期限按合同签订日期计算。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2017年11月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四、评审信息
日期:2017年11月20日14∶00。
地点:许昌市八一路东段福港大酒店十一楼会议室。
评审小组成员:贾红瞻、李保森、张建民,抽取贾红瞻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监督:李会娟
五、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许昌圣扬烟机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32000.00元
地址:许昌市五一路8号
联系人:衣保勇 联系电话:0374-3266538。
六、 联系事项
招标人: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许昌市永昌路6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4-3266805
招标代理: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许昌市东城区360广场亨源通写字楼401室
联 系 人:靳女士
电 话:15517381573
七、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询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询问函将不予受理。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