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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建设工程二次结果公示

浏览量:1708  发布时间:2017/11/20 11:50:00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委托,就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建设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项目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 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建设工程二次;

  2、招标编号:永公建【2017】004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年10月 27 日至2017年11月 05 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11月17日

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隔壁】

评标委员会:李景丽、张瑞敏、林爱萍、魏淑卿、李新德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恒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321127.16元

工期 : 4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姚争光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建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322745.04元

工期 :4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蒋笃军

五、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永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联 系 人:曹老师

电    话: 185370790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元国际广场东塔B座9楼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0371-55035772  13073790606  

日    期:2017年 11月20日

     本项目公示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7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