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园林局中心城区道路增植常绿针叶等植物设计项目的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园林局的委托,就中心城区道路增植常绿针叶等植物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心城区道路增植常绿针叶等植物设计项目,洛政采代[2017]381号;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7]381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设计概况: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兴洛湖)位于兴洛东街与兴洛西街中间,牡丹大道至通衢路之间包含城区部分道路增植常绿针叶植物等;
2、采购范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现状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预算及相关配套和临时设施工程的设计服务工作及施工期服务工作;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价1694633.00元;
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2日至2017年11月16日18:00。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年11月17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一室评标六室。
五、谈判小组成员:张聚恒、易璀琳、郭峰。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洛阳古建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阳桥南石馆。
七、成交信息:
成交金额:1683500.00元 (壹佰陆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整) 项目负责人:胡亚丽
八、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2017年11月20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洛阳市园林局
地 址:洛阳市龙门大道6号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379-65520098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2号楼3单元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537966999
十四、附:洛阳市园林局中心城区道路增植常绿针叶等植物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