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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089  发布时间:2017/11/17 11:15:00

潢川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标会议于2017年1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 一 开标厅(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潢川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HNZX2017-34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监理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天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4500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简磊

岗位证书编号:JLG201241021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日月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54700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吴军民

岗位证书编号:JLZ2013410101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瑞建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48000.00元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段东平

岗位证书编号:JLZ2005410107

(二)施工Ⅰ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金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2257710.00元

拟任项目经理:魏巍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7090916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173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阳市大禹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12256512.64元

拟任项目经理:孙存银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8175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479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阳市江淮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2254780.36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广才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7091199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902

施工Ⅱ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金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628695.00元

拟任项目经理:吕香梅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9112038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176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阳市大禹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6624523.34元

拟任项目经理:孙存银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8175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479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阳市江淮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979939.23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广才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7091199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902

施工Ⅲ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金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696788.00元

拟任项目经理:魏华威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8169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0147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阳市大禹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4696326.25元

拟任项目经理:孙存银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8175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479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阳市江淮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695596.00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广才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7091199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902

施工Ⅳ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坤鑫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850702.33元

拟任项目经理:史中伟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9101667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2)0019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金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910109.00元

拟任项目经理:魏华威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8169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0147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阳市大禹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4912995.21元

拟任项目经理:孙存银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8175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5)01479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1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机构:潢川县水利局

电话:0376-3959596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统筹整合水利资金管理使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潢川县跃进东路91号

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139491683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8号楼9层925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7737032553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