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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731  发布时间:2017/6/26 11:37:00

原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原交建2017GB46号  

   

  原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二次装修工程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原阳县人民法院,资金已经落实。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要求  

1.1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二次装修工程  

1.2招标编号:原交建2017GB46号      

1.3建设地点:原阳县   

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全部内容(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3投标人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开具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2.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2016年度),企业成立时间在2014年以后的应当提供自企业成立到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3.报名要求: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3报名携带有关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7年7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二楼第1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373-7287583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637335524    

   

                                                            2017年6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