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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6年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治理项目(延津县)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046  发布时间:2017/11/14 16:15:00

河南省2016年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治理项目(延津县)开标会议于2017年11月14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5开标室举行。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2016年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治理项目(延津县)

招标编号:新交GCZB-2017-0151-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40588.21元

拟任项目经理:焦露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7171315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7)00168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华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38331.21

拟任项目经理:高洪胜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6160732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6)00904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7日(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延津县水利局监督

电话:0373-7799117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水利局

地  址:延津县西大街利民路171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139496137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平原路与牧野路交叉口鸿达花园B座1504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603856626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