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购物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评标结果公告
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金城购物中心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灵宝市购物中心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购物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GMZB-2017145号
二、招标内容:
灵宝市购物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11月14日
评标地点:灵宝市车站路环城桥东50米(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杨世理、耿兰峡、赵李薇、史艳丽、李邓平(业主评委)
五、评审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鑫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63091.5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恒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71149.0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星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68124.49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灵宝市金城购物中心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13639831633
代理机构: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8-8786226 13939853038
地 址:灵宝市车站路环城桥东50米路南四楼办公室(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
七、监督单位
灵宝市市场发展中心对本次评标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