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工程 ,采用 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在 开封市祥符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的监督下,于 2017 年11 月 14 日 10 点 00 分在开封市祥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祥符区刘店乡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工程
2、项目地址:开封市祥符区
3、标段划分: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标段
4、招标控制总价: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11月 14日10点00分
评标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办法:采用二次报价法
评委主任: 张国亮
评委成员:曹擎红 李巧霞
四、否决投标原因
无
五、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格 中标质量 中标工期 项目经理
第一候选人:河南省鸿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99950元 合格 60日历天 杨靖
第二候选人:河南华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99970元 合格 60日历天 李恒超
第三候选人:河南国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99980元 合格 60日历天 李恒
六、公示期限
2017年 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7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电话:0371-26668106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513786868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计先生
电 话:1346064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