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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107  发布时间:2017/11/14 16:02:00

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工程 ,采用  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在  开封市祥符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的监督下,于 2017 年11 月 14 日  10 点 00 分在开封市祥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祥符区刘店乡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工程

2、项目地址:开封市祥符区

3、标段划分: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标段

4、招标控制总价: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11月 14日10点00分

评标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办法:采用二次报价法

评委主任: 张国亮

评委成员:曹擎红  李巧霞

四、否决投标原因

          无

五、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格    中标质量     中标工期     项目经理

  第一候选人:河南省鸿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99950元   合格    60日历天   杨靖

  第二候选人:河南华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99970元   合格    60日历天   李恒超          

第三候选人:河南国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99980元    合格    60日历天    李恒

六、公示期限

2017年 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7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电话:0371-26668106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513786868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计先生

电  话:1346064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