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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2238  发布时间:2017/11/13 17:38:00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开标会议于2017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王助镇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招标编号:FY(PY)2017178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隆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84017.40元     

 工 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乔军虎

第二中标候选人:许昌高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84050.79元      

工 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龙振全

第三中标候选人:周口市鑫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83277.93元      

工 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东明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和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98940.57元      

工 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志荣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佳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95068.27元      

工 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华

第三中标候选人:周口市通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90237.21元      

工 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孙楠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5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经济开发区王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138392882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8603938977

 

2017年11月13日